无论是为了经济利益,还是展示地方形象,抑或是“旅游搭台,经济唱戏”等招商引资目的,景区作为旅游产品之一,始终都要根据市场的需求计划营销,特别是近几年同质化的产品增多,游客随时可以找到替代品,对于大部分旅游景区而言,市场已经从卖方转向买方,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已经是不争的事实。
旅游景区的市场营销工作,一般常规选择媒体广告的办法,如报纸杂志、室外宣传牌、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,广泛的宣传可以短时间内扩大景区的知名度,但没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,往往昙花一现,各领风骚一两年好像是景区行业特有的规律。对于景区特别是小型或初期建设的景区来说,在市场开拓时更应把重点放在与旅行社合作营销上,与旅行社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,双方都会取得较大的回报,特别是带动客源市场的迅速启动。具体分析如下:
一、旅游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的特性与共性
旅游景区与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两个大支柱,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,既有各自利益分配需求,又是服务链上不可分割的两部分。旅游景区作为旅游目的地,直接为游客提供参观游览、休闲度假、康乐健身等接待服务,旅行社作为客源的组织者,搭起了景区和游客之间的桥梁,主要整合旅游资源,以产品线路向客源市场推介。一方面旅行社出售的产品线路是以旅游景区为首的,总体上讲旅行社的商业生存必须依赖于景区产品;另一方面旅游景区营销作为消费终端也离不开旅行社的帮助,两者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。
由于旅游产品的多元性,客源市场的复杂性,旅游景区要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与旅行社之间的关系,既要充分发挥旅行社的作用,又要维护自身的利益,但无论怎样,旅游景区都应该高度重视旅行社这个客源渠道,毕竟团体消费和散客消费共同组成了景区利润的来源。另外旅行社对景区来讲是比较稳定的客源组织者。对任何商业企业来说,稳定的客源是长期发展的保障,也是利润扩大的坚实基础,特别是对景区人气推动上,否则旅游景区的经营收入就要冒相当的市场风险。
二、旅游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的合作与竞争
实际工作中,旅行社与旅游景区的关系却并不总是和谐的,很多时候景区与旅行社之间沟通与合作并不顺畅,甚至出现彼此抵制、封杀等现象。要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,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双方各自不同的立场,面对现实努力寻找互利共赢的办法。综合来看,双方根据各自的情况,合作模式可以分为松散联系、紧密合作、合资参股等不同的模式。
1、松散联系模式,主要表现为景区与旅行社签署协议,旅行社向景区输送客源,景区给旅行社一定的折扣票价。虽然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签订了合作协议,但实际上只是象征性的,彼此之间的约束很少,属于意向合作阶段。特别是处于开发建设运营初期阶段的景区,往往只注重与很多的旅行社签订协议,但效果并不明显。这里面涉及到几个方面的情况,一是景区本身卖点未深入挖掘,区位优势又不明显,旅行社无法将其纳入已有的旅游线路当中;二是没有充分重视与旅行社的沟通与合作,或是没有给予旅行社足够的利润空间。
2、紧密合作模式,主要表现为景区与旅行社两者之间签订实际性的契约,明确双方的权利、义务与责任,如规定旅行社每年必须向景区输送游客的数量,景区为旅行社团队提供的服务保障,或返点奖励等,以及联合促销、互动广告等具体办法。随着旅游经济的不断繁荣,旅游市场竞争的日趋加剧,景区与旅行社都逐渐认识和体会到,双方只有加